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上海中小学拓展教材相关材料印制加工包装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023年上海中小学拓展教材相关材料印制加工包装配送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ITEN-ZB-20201504
招标单位: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原文链接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0-11-13/3922915.html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2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六章 货物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0年11月13日
招标编号:SITEN-ZB-20201504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下述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2021年-2023年上海中小学拓展教材相关材料印制加工包装配送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 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和服务要求:
2021年-2023年上海中小学拓展教材相关材料印制加工包装配送项目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截止时间和配送地点:
服务周期:3年(2021年-2023年)
配送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 招标内容:选择供应商数量: 1家
-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 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0年11月13日起-2020年11月18日截标时间止,每日(节假日除外) 9 :30-11:30,13:30至16:00止(北京时间),在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购买标书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 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月4日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第二会议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招标机构恕不接收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定于2020年12月4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第二会议室(开标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阜新路25号
邮 编:200092
联系人:王细练
电 话:021-2565369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户名: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661010141114415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地 址: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
联系电话:021-63234076-1032
传 真:021-66983070
联 系 人:王琴
邮 箱:shangtou003@163.com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本章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或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投标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 | 招 标 人: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阜新路25号 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上海中小学拓展教材相关材料印制加工包装配送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
2 |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
3.1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661010141114415,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 联系人:王琴 联系电话:021-63234076-1032 传真:021-66983070 邮箱:shangtou003@163.com |
*3.2 | 补充如下:
见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 |
7.2 | 招标文件疑问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该时间之后提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
10.2 | 投标文件编制和编排顺序要求:按投标人须知10.2顺序 |
*16.1 | 投标保证金:
无 |
*17.1 | 投标有效期:
投标应自投标截止日和开标之日起 90 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
18.1 |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四 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
另提供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以U盘或光盘的存储的形式提供,内容应为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须与正本一致)。 |
19.2 | 标明递交的地址: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二会议室。
标明投标的标题、编号在2020年12月4日10:30时之前不得启封。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0: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二会议室。 |
23.1 |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二会议室。 |
24.1 |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具体见第七章 |
26.1 | 本条款不适用 |
34 | 招标服务费:人民币30000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 资金来源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或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或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 招标方式
招标将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 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 招标机构
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详见投标资料表。
- 合格的投标人
-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从招标机构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设计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动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应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者因此而引起索赔。
-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投标人不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企业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
- 投标资料表中对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 货物和服务
- 货物是指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印刷制品。
- 服务指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印刷制品生产包装配送服务。
- 知识产权
- 投标人应明确列出自己或相关制造商拥有的、与其所供货物和服务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并在投标书中承诺(知识产权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果投标人中标,将许可该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招标项目中使用上述列出的知识产权。如有未列出与该招标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则默示为许可招标人使用。上述明示和默示的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费,均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
- 投标人还应承诺,投标人投标的技术方案或产品等,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投标人中标可能会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那么投标人应声明主动放弃中标,或者全部承担由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赔偿费用,包括因侵权而造成招标人的后续使用费及其相关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和构成
- 本招标文件的主要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本招标文件共分七章内容如下:
- 投标邀请
- 投标资料表
- 投标人须知
- 合同条款
- 投标文件格式
- 货物和服务需要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评标方法
-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 招标文件澄清
-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 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到上述修改。
招标机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机构提供的签收单上签字可视为回函确认。
招标机构若直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修改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则传真凭证或电子邮件发送记录视为潜在投标人的回函确认。
8.3 为使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招标文件修改后至投标截止期应不少于十五日。
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以下简称补充文件)(名称可能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上所列明的日期为修改日期。招标机构应从修改日起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在修改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应将招标文件及修改同时交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截标时间少于15日的,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声明,声明其自愿承担因购买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时间距截标时间少于15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等各方面的风险、损失。若投标人不愿或不能提交上述声明的,只要其已实施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行为的(如付款或签收等),视为已提交上述声明。
在修改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以“招标文件修改后至投标截止期应不少于十五日”作为质疑、投诉的理由。
8.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招标文件修改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内容为准。
三、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采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为准。
-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投标文件的构成
- 投标文件可由商务、技术两部分组成,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附于投标文件中。
-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文件编写和编排顺序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
- 投标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应多备一份并单独密封供开标唱标时使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技术参数响应和偏离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商务参数响应和偏离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资格声明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印刷经营许可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7)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为本次投标项目配置主要人员一览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9)参加招标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0)知识产权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廉洁协议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技术响应方案
-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并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要求和顺序编排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逐条响应。
- 投标报价
- 单价以2018年07月印制的“上海印刷工价表”为标准报下浮率。
- 投标人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它附加条件的报价。
- 如果投标人中标,则其在投标时的所有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汇率及市场因素等的变化而作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报出的,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所有以偏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为条件作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 为了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报价表填写。如投标人自行编制报价表,其投标书不会无效,但在评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归类或换算等方面的误差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在发生争议时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执行。
- 投标货币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共同联合体协议和各方资格文件,并在协议中注明主办人、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以及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将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机构和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证明是本须知第2条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 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 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除满足上述条款(条款1,14.2,14.3)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其中一种形式提供: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转帐。以其它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16.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5.5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其投标被拒绝。
-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除本须知第7条的情况下,将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全额退还。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除本须知第7条的情况下,可按下列两种形式之一予以退还;
- 招标机构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招标服务费后退还余额;
- 在中标人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后,予以全额退还。
- 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6.8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交一份承诺(格式见附件),保证投标保证金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6.9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7日内退还;
2)非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退还。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和开标之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要求所有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电子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名在其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多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其与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并单独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也可将所有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 内外层信封均应:
- 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 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 内外层信封应写明投标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19.2条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5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招标人不予受理的唯一情形如下: 当且仅当投标文件的最外层信封未密封(无论是否按本须知第19.1、19.2条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将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 投标截止期
-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
-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能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签署和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递交。
-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 投标截止期至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投标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按照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 开标与评标
- 开标
- 招标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 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货物的折扣率、完成配送时间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除了按照本章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规定评标标准和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本须知第1条的规定为最低评标价法,本须知第26.2条规定为综合评价法,采用综合评价法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在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具体规定。
- 采用最低评标法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 采用综合评价法的评审,分为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商务评价、技术评价、价格评价,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评价。
-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2投标报价的初审:
(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计不一致,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改合价;若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合价之和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可以不予核减。如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内容的投标人最终中标,中标价格中应剔除超出部分设备及相应价格。
(3)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可以将其他有效投标人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核增计入其投标总价。若缺漏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最终中标,缺漏项货物仍然为投标人供货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同价。
(4)是否根据上述(2)或(3)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减或核增,由评标委员会判断补正报价不完整是否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按照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来决定。
(5)因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影响项目执行或影响合同或项目目标实现的,且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无法接受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5.3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技术参数、性能、规格、标准或限制了投标人的义务和招标方的权力,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于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5.4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不一致、细微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不一致、细微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将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5.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投标资料表要求的;
-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条或投标资料表要求签字的;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
- 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人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企业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而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分项报价的;
- 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附加条件的报价(除投标资料表中有规定外);
- 投标人虚假投标,提供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或在澄清过程中虚假澄清,提供的澄清文件与事实不符;
- 开标中在唱标完毕后,提出降价或进行抬价或利用澄清机会实质性变更投标价的;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含资格及报价等)条款;
-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商务(含资格及报价等)要求
-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的;
-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 投标人对合同条款中的重要条款提出反对、偏离或保留的;
- 有违法违规情形的。
-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的。
- 因财务状况恶化而有不能履约风险,评标委员会决定予以废标的。
(31)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5.6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相当或优于用户需求书的部分不视作偏离,不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25.7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其投标中不符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投标的评价
- 综合评价法
-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
- 综合评价法的评价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及其他方面。
- 本招标货物和服务具体评价内容和权重规定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第七章综合评标价标准和方法。
- 综合评价法
- 最终评标结果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须知第24、25和26条所计算出的评标价或综合评价得分应为最终评标价或最终综合评价分。
- 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 除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外,从投标截止和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比较和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授予合同
- 合同授予前的审查
-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最低评标价或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 授标决定时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同的其他资料。
- 如果审查通过,将授标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或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9.4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低评标价或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或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 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第33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机构将按照本须知第16.6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1条或34条规定执行,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或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单价
本合同单价按2018年07月印制的“上海印刷工价表”为标准的下浮%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2.3完成时间: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方式: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合同签订地点: | 合同签订地点: |
日期: | 日期: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 (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 份。
- 开标一览表
- 技术规格响应和偏离表
- 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
-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单价为以2018年07月印制的“上海印刷工价表”为标准下浮%。
-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补遗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 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6.7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2 2)条款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设计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下浮率(%) | 服务周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注:1. 单价是以2018年07月印制的“上海印刷工价表”为标准报下浮率;
- 除投标文件中应有此表外,还应按”投标人须知”19.1的规定密封标记密封单独提交。
附件3.技术规格响应和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响应和偏离表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如有)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代表签字: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附件4.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响应和偏离表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包号(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投标代表签字: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__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申明。
授权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与盖章:
地址: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6-1 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
(2)地址: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7)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②流动资金:
③长期负债:
④短期负债:
⑤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⑥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
⑦注册资金:
2)、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①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 生产的项目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②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 主要零部件名称 |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
制造厂家承诺:货物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后 年。
4)、最近三年该货物在国内外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用户使用证明:
用户名称 | 地址 | 电话/电子邮件 | 货物名称 | 数量 | |
出口销售 | |||||
国内销售 |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电传:________________
5)、最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
年度 | 国内 | 出口 | 总额 |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电话:
零件名称 | 供应商 | 地址 | 电话/电子邮件 |
7)、最近三年来直接或通过供货商在国内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如有的话,并附上业主证明):
合同号: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
8)、有关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
9)、所属集团公司(如有的话):_______________
10)、其它情况(简介、组织结构等):____________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向你们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日期:_____________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6.2 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6.4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 .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委托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备注:请附上合同复印件作为类似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附件是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附件8. 投标人为本次投标项目配置主要人员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拟任岗位 |
说明:
上述人员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要服务人员等。
附件9. 参加招标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参加招标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承诺书
致:(招标采购单位)
(投标人全称) 参加的(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加招标标活动近三年(2017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不良记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附件10.知识产权承诺书格式
知识产权承诺书
致:(招标机构)
我公司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公司或相关制造商拥有的、与本招标项目中所供货物和服务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并承诺如下——
- 如果本公司中标,将许可该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使用投标文件中列出的知识产权。如有未列出的与该招标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则默示为许可招标人使用。上述明示和默示的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费,均已包含在本公司的投标价格中。
- 本公司投标的技术方案或产品等,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本公司中标可能会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那么本公司声明主动放弃中标,或者全部承担由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赔偿费用,包括因侵权而造成招标人的后续使用费及相关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承诺方名称:
法定地址:
邮编:
传真/电话:
承诺方签字:
承诺方公章:
承诺日期:
附件11.廉洁协议书格式
廉洁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全法履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合同》,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廉政建设上的权利和义务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律的各项规定(以下简称“廉政规定”)。
二、甲方义务:
-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本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
-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包括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合同》约定有关的业务活动。
-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
-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若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从事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乙方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三、乙方义务: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给与任何形式的财物。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者安排其外出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色情、工作麻将等不健康活动。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家电等物品。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 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家属或者亲友(包括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合同》约定有关的业务活动。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承担住宿费用、虚开发票、给予零花钱等甲方规定甲方工作人员在出差(出国)期间应自行负担的费用。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
-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若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若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四、违约责任:
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减少或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关系,解除双方之间尚款履行完毕的合同,因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根据情节和造成后果追究其行贿金额10-20倍的违约金,减少直至终止业务关系,将乙方列为不受欢迎单位,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造成恶性刑事案件的,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倍数(倍数以涉案人数计)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 合同》的从合同,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盖章)
授权代表人:
乙 方: (盖章)
授权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附件12.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机构)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的招标活动[招标编号: ]。
如果公司获中标,按以下_(________)__形式支付招标服务费:
- 在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中直接免除,扣除招标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按我公司提供的下列开户行、账号退回。
我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日(天)内,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事宜联系方法如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含邮编):
如果我方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34条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有关规定,贵方将不予退还我公司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如我公司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6.7条所列出的任何情形之一时,贵方将不予退还我公司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法定地址:
邮编: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13 技术响应方案
详见“第六章 货物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具体要求
附件14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附件15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响应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请响应方自行设计提供)装订
第六章 货物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及背景
根据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版社”)提供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产品目录,以及学期征订汇总情况,印刷、包装拓展教材相关材料并进行产品配送。本次招标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为指导,选择最合适的产品印制、包装、配送服务商。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行产品加工、印制、包装、配送合同期间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达到双方最终的友好合作和利益双赢。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1、根据出版社提供的清单与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印制、配送服务。
2、每年两个学期,每学期根据出版社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日到货率须达到要求数量的99%以上,产品发货差错率低于2‰,并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因任何原因未能保证到货的,由服务人赔偿需求方未到产品成品的码洋总额的三倍罚金,并解除服务合同。
3、由于产品为中小学生教学使用,生产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特别是在春节前夕寒假时期生产,服务方必须确保产品到货,不得以春运为由,造成产品无法按时按质按量到货。
4、对于教材的补订、增订等情况,服务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且追加产品必须在接到订货通知后2天内到货。无论加工数量多少,都能及时送货上门。
5、服务方应对所加工的包装制品以及需要提供包装服务的成品提供完全保障的仓储和物流体系,能对所有加工、储存、配送和物流等流程全程可控可查。
6、通过全年无封闭的时间跨度和加工包装配送要求,服务好出版社,确保产品按时按量按质按需到货。
7、所有配送的产品须有明确的包贴箱贴,外贴符合招标方要求。
8、项目整体完成和配送完成时间为2021-2023年三年的出版社中小学拓展教材相关材料印制加工包装配送,时间跨度需跨年度服务。
9、书册印制服务,中标方要确保印刷质量、用油用墨质量、装订质量等,各环节用料须符合中小学教材相应的环保要求,同时按照出版社的需求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
10、包装服务,按招标方每季实际需求按需执行。根据出版社要求、订数,提供相应包装制品和相应的装配、包装服务等要求准确无误,不能影响最终送货时间。
11、仓储管理中,对各存放原材料、成品进行有效分类存储保管管理等。中标方须确保库存安全,不得缺损,并且有效管理,随时根据招标方的需求数进行配送。
12、物流配送中,中标方根据出版社要求,按时按量按质按要求将指定商品送到指定地点,并且做好签收登记工作。
三、报价
单价以2018年07月印制的“上海印刷工价表”为标准报下浮率。
四、售后服务及质保周期
所有印刷产品加工包装配送质保期为三年,同时提供一年两季的产品退换的工作。
五、验收要求
所有采购配送资源需得到上海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到货确认。
- 付款方式
根据中小学教材供应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每学期作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按协议和供应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按本学期实际发生货品数量,凭送货签收回单送达甲方进行核对,如无误,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规定日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三个月内同乙方结算货款。
第七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评标准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优先推荐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性价比好,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评标委员会
- 本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本次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方1人,相关商务、经济、技术类专家4人。
- 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推选,推选后由其主持并负责整个评标工作,直至本次评标工作结束。
三、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评审,商务+技术分为70分,价格分为30分,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价格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二名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候选人,由招标方审核评标委员会意见,确定得分前一名为中标供应商。
如投标文件中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按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四、 评标顺序
- 初步评审
对“符合性检查”的各个项目,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 求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1 | 授权代表资格 | 是否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人身份证复印件 | |||
2 | 投标人资质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3 | 报价 | 是否报价不附加其他条件,不存在重大缺项漏项,并已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 |||
4 | 投标文件 | 是否完整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6 | 投标人资格文件 | 是否完整提交并有效; | |||
7 | 技术 | 带“★”技术条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不得存在偏离; | |||
8 | 商务 | 是否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9 | 合同条款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合同的全部条款 | |||
10 | 其他 | 是否无不符合初步审查的其他情形 | |||
结论 |
2、详细评审
仅对“符合性检查”合格者进行详细评审。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一 | 投标报价
(30分) |
30分 | 满分30分,分值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点。
注:投标单位报价折扣率=(1-各单位的下浮率)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折扣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折扣率)×30 |
二 | 项目业绩
(10分) |
0-10分 | 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的经验与案例(0-10分)
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2分,最多不超过10分。不供合同0分 |
三 | 技术方案
(55分) |
0-35分 | 技术方案对本项目理解全面深刻,有实质性响应,总体思路、系统整体架构符合招标书需求,切实可行。(0-35分)
方案好21-35分,方案一般11-20分,方案差0-10分 |
0-3分 | 项目团队要求具备较强的的全市物流配送能力 (0-3分)
项目团队配置合理,全市物流配送能力强:3分 项目团队全市物流配送能力一般:2分 项目团队全市物流配送能力差:1分 |
||
0-5分 | 对项目的实现目标、项目约定、交付成果的明确程度及可行性和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
好:4-5分一般:2-3分 差:0-2分 |
||
0-6分 | 企业承诺能能满足招标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加工配送需求
满足要求6分,不满足要求0分。 |
||
0-6分 | 印刷生产能力:
每月达到5000令以下,胶订每天3万本以下,骑马订2万本以下0分;每月达到6000-7000令,胶订每天4-5万本,骑马订3-4万本1-3分;每月能达到8000令及以上,胶订每天5万本及以上,骑马订每天4万本及以上4-6分。 |
||
四 | 综合实力 (5分) | 0-5分 | 提供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个全提供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综合评审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后,汇总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累计得分最高的前二名投标人作为该项目招标的中标人候选人。(注:如果第三名和第二名的综合得分一致,则报价低的为第二名)
- 专家汇总意见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得分汇总表”的结论意见,出具评审意见汇总书,向招标方推前二名的中标候选人的名单和排序,并签字确认。
五、 评标的保密
评标工作小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本项目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保密,不得向投标人及任何与评标工作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评标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将评标的有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评标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统一由评标工作小组整理后交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会将评标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但无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中标或/和未中标原因。